惠州一中宏志班2008年招生录取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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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教育扶困助学工作,扶助一批品学兼优但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高中学业,经市教育局与惠州市慈善总会商定,从 2006年起在惠州市第一中学设立高中阶段“宏志班”。市慈善总会从教育扶困助学基金中安排资金,资助“宏志班”50名学生入读高一,每生每年补助约3000元,直至其完成高中学业。参照我市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有关文件精神,现特制定“宏志班”招生录取办法(试行)。
一、招生对象
具有本市户口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初三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办法
1、请县(区)教育局迅速将本办法下发到各学校通知学生,由学生直接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hzjy.edu.cn)首页右下角“文件下载”区下载《惠州市第一中学“宏志班”申请表》自行申请。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由户口所在地村委或居委会、学校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每年中考填报志愿前,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今年是中考前)面送或用挂号信方式(以寄出的邮戳为准)把申请表交到市一中新校区高中部教导处(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州一中新校区高中部教导处 邮政编码516007)。信封上必须注明:报读“宏志班”申请表。咨询电话:2530727(何老师),2530726(许老师)。
三、需提交的材料
1、《惠州市第一中学“宏志班”申请表》。
2、在初中阶段有获市级或以上奖励的,请附上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由学校写上“与原件相符”,再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资格审查
1、学校根据学生提交材料,针对学生贫困原因及贫困程度进行初审,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校园内公示3天。公示后,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市一中收集所有报考材料,并予以审该,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审批。
五、填报志愿
申请入读“宏志班”的学生,在填报中考志愿时,必须填涂志愿卡中的“申请入读一中宏志班”信息点,申请市一中“宏志班”不影响填报其他志愿。
六、考试录取
1、申请入读“宏志班”的学生,必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升中考试。
2、“宏志班”单列提前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市一中在考生所在县(区)的录取分数线。“宏志班”的录取不影响其他志愿的录取。
3、获市级或市级以上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学科竞赛省一等奖获得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入围考生在录取前将在惠州日报公示。


                
惠州市教育局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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