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初起火灾
初起火灾又称初期火灾,是火灾发生的初始阶段,一般在起火后的十几分钟内。在火灾的初起阶段物质燃烧的速度比较缓慢,火陷不高,燃烧放出的辐射热能较低,燃烧面积不大。在场人员如能采取正确方法,利用简易灭火器材就能迅速将火扑灭;但如果采取措施不当,就会造成火势扩大,增大火灾损失。
(二)扑救初起火灾应该遵循的原则
初起火灾的扑救,通常指的是在发生火灾以后,专职消防队未能到达火场以前,对刚发生的火灾事故所采取的处理措施。无论是义务消防人员,还是专职消防人员,或是一般居民群众,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对策与原则是一致的。在扑救初起火灾时,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先重点后—般”的原则。
1,先控制后消灭
是指对于不能立即扑救的要首先控制火势的继续蔓延和扩大,在具备扑灭火灾的条件时,展开全面扑救。对密闭条件较好的室内火灾,在未作好灭火准备之前,必须关闭门窗,以减缓火势蔓延。此外,还可采取断绝可燃物的方法控制火势的蔓延和扩大。如将起火点附近的可燃物及时移至安全地点,不能搬动的,采用不燃材料隔挡:对易燃、可燃气体,可采取关闭有关阀门,切断可燃物的供给;对流淌的可燃液体,可用泥土、黄沙筑堤等方法,阻止其流向易燃、可燃物存放处。我们认识到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火源。前面我们已经介绍灭火都是为了破坏已经产生的燃烧条件,只要能去掉一个燃烧条件,火即可熄灭。根据这个基本方法,就可以按照客观的实际情况,创造出多种多样具体的、有效的灭火方法来。具体有隔离法——将着火的地方或物体与其周围的可燃物隔离或移开,燃烧就会因为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实际运用时,如将靠近火源的可燃、易燃、助燃的物品搬走;把着火的物件移到安全的地方;关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管道阀门,中止和减少可燃物质进入燃烧区域;拆除与燃烧着火物毗邻的易燃建筑物等;窒息法——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烧的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实际运用时,如用石棉毯、湿麻袋、湿棉被、湿毛巾被、黄沙、泡沫等不燃或难燃物质覆盖在燃烧物上;用水蒸气或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灌注容器设备,封闭起火的建筑和设备门窗、孔洞等:冷却法——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以降低燃烧物的温度。当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该物的燃点以下时,燃烧就停止了,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使其温度降低,防止辐射热影响而起火。冷却法是灭火的主要方法,主要用水和二氧化碳来冷却降温;抑制法——这种方法是用含氟、溴的化学灭火剂(1211)喷向火焰,让灭火剂参与到燃烧反应中去,使游离基链锁(俗称•燃烧链*)反应中断,达到灭火的目的。
以上方法在实用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并用,以达到迅速灭火的目的。
2.救人第一
是指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火势的围困时,应急人员或消防人员首要的任务是把受困的人员从火场中抢救出来。在运用这一原则时可视情况,救人与救火同时进行,以救火保证救人的展开,通过灭火,从而更好地救人脱险。
3.先重点后一般
是指在扑救初起火灾时,要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火场情况,区别重点与一般,对事关全局或生命安全的物资和人员要优先抢救,之后再抢救一般物资。对于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发生火灾,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或卤代烷灭火器扑灭。只有当确定电路无电时,才可用水扑救。在没有采取断电措施时,千万不能用水、泡沫灭火剂灭火。对于卧具、沙发等一般可燃物起火,可直接用水或灭火器进行扑救,也可采用湿棉被等覆盖在起火物品上。室内墙上消火栓箱内装有消防卷盘的,在使用时应先将其打开,将水枪拉至需要灭火的部位,然后再打开水枪喷头实施扑救。发现起火后,无论火势大小,都应及时拨通119电话,向消
防队报警。设有手动报警设施的,应击碎其外保护层报警。火势的发展令人难以预料,即使火势较小,但由于对起火物质的性质不了解,使用灭火器材不当或者灭火器材失效等原因,扑救不力,会造成火势越来越大。若此时才想起报火警,由于错过了火灾初起阶段,使火灾难以扑救,即使扑灭了,也会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
不能及时报警的主要原因有:1) 不会报警;2) 错误地认为消防队灭火会收费:3) 存在侥幸心理,以为自己能扑灭;4)单位发生火灾怕影响评先进、评奖金,怕消防队来了影响不好,怕消防队批评,怕追究责任,5) 有些单位甚至错误地规定报警需领导批准才行。上述因素的存在,严重延误了报警时间,往往使火灾不能得到及时控制,最终酿成重大和特大火灾,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所以说:“报警早,损失小”是无数次教训的总结,及时报警是起火后的首要行动之一。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立即扑救、报警的同时,还应迅速通知值班人员或单位领导。报警时要讲清着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着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及报警人姓名和报警电话。报警后要派人到单位门口或十字交叉路口等接消防车辆。
(三)人员疏散应该遵循的原则
在人员集中的场所,火灾的突然降临,会使众多的火灾现场被困人员感到大难临头,惊慌失措,争相逃命,互相拥挤,结果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因此,在火灾发生初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疏散被困群众、实行自防自救就成为了一个首要课题。
l制定疏散预案
在人员集中的场所发生火灾,为帮助受火势威胁的人员有秩序地脱离危险区,必须有组织地进行疏散。在平时,有关单位就应和消防主管部门进行研究,拟定抢救疏散计划,提出在火灾情况下稳定群众情绪的措施,对工作人员按不同区域提出任务和要求,规定疏散路线和疏散出口,画出疏散人员示意图并进行演练。一旦发生火灾时,应按既定方针和预案组织疏散。人员疏散应设专人组织指挥,分组行动,互相配合。在消防人员未到达现场之前,火场上受火势威胁的人员必须服从着火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组织指挥。
2.发生火灾时酌情通报情况,防止混乱
在人员集中场所的火灾初期阶段,人们还不知道发生火灾,若被困人员多且疏散条件差,火势发展比较慢,失火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就应首先通知出口附近或最不利区域的人员,让他们先疏散出去,然后视情况公开通报,告诉其他人员疏散。在火势猛烈并且疏散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可同时公开通报,让全体人员疏散。在火场上怎样通报,可视具体火情而定,但必须保证迅速简便,使各种疏散通道及时得到充分利用。
3.分组实施引导
人员集中的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由于人们急于逃离火场的心理作用,起火后可能会因蜂拥阻滞通道口,甚至发生挤压踩踏。此时,管理人员要设法引导疏散,防止人员逃离火场时发生混乱现象。
(四)疏散通道的要求
单位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员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龙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编辑:网管||邓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