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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消防安全制度

来自:网管中心 加入时间:2006年2月23日21:4【字体: 】【关闭窗口


   库房是我校重点防火部位,为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库房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库房单位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的责任人。
二、责任人要定期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三、库房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
四、定期组织库房人员学习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文件和消防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五、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库房整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使其完好有效,不得占用和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六、各种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并向学校及主管部门上报值班名单,做好库房假日安全保卫工作。
七、不进入库房时,使照明等电源处于关闭状态。下班时检查库房和周围情况。
八、对工作员要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库房的基本情况,掌握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

(编辑:网管||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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